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的形势研判与韧性治理

2024年04月15日 | 智慧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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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山西、河南等部分地区出现罕见暴雨洪灾,全国多个城市出现疫情反复,一些沿海城市陆续遭遇强势台风、引发城市内涝,暴雨、疫情、高温、台风等让人们直面和感受身边的风险。特大城市人口体量巨大、经济社会系统复杂,所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加强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特大城市既是落实国家安全和抵御风险的重要单元,更是我国应对重大突发风险的“重要尺度”和“抓手”。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我国城区非流动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特大城市共14座,分别是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城区非流动人口10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有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7城,本文将这21座城市统称为“特大城市”。近年来,自然灾害类风险(如地震、洪灾等)、公共卫生风险(如疫情等)、事故灾难类风险(如火灾等)、社会安全类风险(如社会冲突等)频频出现,给城市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特大城市社会风险面临新的形势。其一,极端天气引发巨大的灾害风险。受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影响,全球各地极端天气发生的频率更快、强度更大,一些特大城市遭遇了极为严重的灾害风险。据应急管理部消息,2021年7月份,全国共发生8次强降雨过程,北方部分地区降水明显偏多。有的城市出现雷暴、大风、龙卷风等强对流天气,甚至遭遇灾害性海浪过程,强降雨叠加外洪入城、外水顶托引发城市内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风险。与近5年同期均值相比,因灾死亡失踪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次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38%、30%和21%。千百年来,人类逐水而居、城市沿水而建,不少城市内河水系复杂、地势低下、头顶“一盆水”。在极端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面前,城市的脆弱性更加凸显。

  其二,各类疫情引发巨大的健康风险。由于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人类与大自然的交互日益频繁。受环境污染、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等因素影响,动物疫情复杂多变,人畜共同性、共通性传染病的类型激增。特大城市人口密度高、流动频繁,加上空调系统、公共厕所、垃圾场所等易于微生物繁衍和传播的环境,传染病毒的适应性和扩散性增强。有统计显示,过去33年,疫情暴发多达12102次。这些疫情对特大城市威胁巨大。特大城市是全球各类资源要素高度聚集和流动的“节点城市”“流量城市”,如果出现传染病例,很容易出现爆炸性增长,疫情防控的“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压力非常大。

  特大城市社会风险的“四大”特点。历史地来看,城市的产生往往基于对人们安全需求的满足。但是,风险将长期存在于城市生活。当下,特大城市所面临的社会风险有四大特点。

  第一是“叠加效应”,在特大城市,传统安全风险与非传统安全风险叠加交织。各种生产建设如火如荼,存在化工、危险固废、医疗器材与设备、危化品生产与仓储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建筑施工工地、油气管道、密集输电线、公路建设、密集交通、食物生产流通、饮水用水、高层建筑、垃圾处理等易生灾害的生产生活领域。与此同时,电力、能源、网络、科技日益成为城市生活和风险防控的底盘基座,这个基座一旦遭遇攻击或破坏,风险防控网络就会面临瘫痪和失序的困境。

  第二是“溢出效应”,特大城市要应对各类风险的冲击,并且极易形成“风险外溢”。风险并不固定在特定的边界以内,因为人群流动频繁和跨域边界模糊等因素,特大城市的风险会迅速扩大传播和影响区域,有的则会外溢出城市,给社会带来非常大的损失。

  第三是“放大效应”。在现代信息社会背景下,风险信息特别是“小道消息”在传播过程之中会不断得到加强。个体和社会公众对风险信息的认知结构、解读能力等会影响风险判断,人们对风险的感知会得到放大,进而产生其他风险。

  第四是“链式效应”。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具有较大的能级,风险出现后又可能引发次生风险,产生“灾害链”“风险圈”等链式反应。在严重的情况下,风险的“链式效应”会造成整个城市社会系统失控。

  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大城市已完成主要的空间架构,从空间扩展进入“提质升级”的内涵发展阶段。在风险社会背景下,特大城市的风险防控任旧存在一些短板。

  其一,风险防控的“权责失配”问题。风险防控具有领域性、专业性特点。在日常工作中,不同部门按照风险类型实施专业化管理。就大的分类来看,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动物防疫工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急管理部等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自然灾害类救援;政法部门负责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等。但是,大多风险防控工作都遵循权力等级序列自上而下的执行,来自上级部门的任务往往需要最基层的街道办(乡镇)和居委会(村委会)来协助落实,这就出现了“条条指挥块块”的现象。通常的情况是,越是基层,其防控的责任就越大、权力和资源配置越是不足。例如,“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生态环保”慢慢的变成了基层工作的“三大底线”,基层政府部门和居(村)委会要付出巨大精力处理这些任务。在特大城市,社区往往要承担十多个大类、二十多项小类(包括防汛、防火、防灾和安全生产检查等)的风险防控工作。基层单位和工作人员既缺乏相应的资源、专业能力和执法权,还要背负“谁察觉缺陷谁解决”的压力。有的基层工作人员反映,这么繁重的任务难以完成,不出问题纯属侥幸,出了问题就要被问责。

  其二,风险应对的“防控失衡”问题。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但是,在风险应对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轻预防、重控制”“平战转换瓶颈”等问题。不少地方在风险预防方面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在风险来临时又“急于表功”“过度防控”。有的地方在风险排查、演练方面走形式、走过场,将风险防控当成阶段性应急工作,存在“灾停即止”“被动应对”的现象,在疫情防控形势向好的情况下,出现麻痹松懈、形式应对等问题。风险处置是一个专业化与政治性高度结合的工作,一旦处理不好就会攸关万千居民的安全,也会攸关处置者的个人命运前途。风险的“危、急、快、重”特性,“风险刚性”与“处置弹性”之间的巨大张力,考验一线负责同志“临机决断”“担当负责”的能力。在风险来临时,个别官员出于“避责”的考虑,畏手畏脚、处处等待上级指示、贻误时机,不能迅速打开局面。

  其三,风险防控的“协同失调”难题。特大城市的风险防控,既需要党政系统的内部整合,也需要社会、市场和市民的共同参与,但其中还面临“协同失调”的难题。在党政系统内部,各部门专业化有余、协同化不足,各自按照职能目标独立运行,在风险防控中缺乏沟通、合作,存在各自为战的状态。仅以食品安全监管为例,相关监管部门存在“分散性和碎片化的问题”,往往只关注商品的生产、流通或消费之中的某一环节的问题,忽视全过程、全环节的贯通。在社会合作方面,各类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和居民的参与没有正真获得很好的协同。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空有一片热心,却难以精准援助资源、开展救援服务;日常风险防控的压力压在基层行政系统和居村体系身上,居民群众的积极性没有有效发挥。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超大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虽然目前仍存在一些短板,但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大城市的社会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得到了相应的提升,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风险救援的热情高涨,新媒体等新的社会动员方式出现,对形成新的风险应对和治理模式具有启发意义。要基于前有的经验和教训,推动风险防控一体的韧性城市建设。

  第一,构建韧性城市治理的“权责体系”。特大城市的风险往往种类丰富、灾难性后果大,需要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跨领域的治理。要在党组织领导下,构建体系完整、衔接有力的风险防控组织体系,特别是首先做好“党政部门的内部整合”,将以往“单灾种导向”“分门别类、各负其责”的部门协调融入应急管理组织架构中,拟定综合应急管理体系工作职责,细化各主体在应急中的职责清单与合作机制;要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提升基层应对风险的能力;明确政府、企业(生命线机构)、社会在风险防控中的职责,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和居民参与风险防控,推出政商社一体的应急体系。

  第二,完善防控一体的全周期管理机制。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习强调,“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要敬畏城市、善待城市,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努力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子”。特大城市的风险防控要建立起以居民为中心的“风险识别、预警到应急决策、行动再到恢复、学习适应”的全周期、全过程治理机制。在城市风险应对中,既要“防”字当头,常态化开展城市风险隐患排查,完善风险防控的多样化空间基础和风险预警业务体系,加强风险灾害预防演练;又要“控”字有力,完善风险应急预案体系,重视“平战贯通”“平战转化”的机制设计,出台措施鼓励干部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担当作为,完善风险管理的调查、倒查机制,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责任人严肃问责,既要防止问责不力,也要防止问责急就章、泛化。

  第三,推动全环节智能风险治理体系建设。在维护电力、通讯安全的基础上,借助5G、卫星遥感、传感网、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完善全环节智能风险治理体系。首先,加强大数据信息感知系统建设,建好城市智慧平台,推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社会公共安全数字化管理和一网统管;其次,建好大数据预测系统,在获取大数据信息的基础上精准预测各类风险;再次,做好风险预警,运用大数据动态预测与监测风险,形成城市风险电子地图、对重大突发风险进行分级预警,将各类风险信息及时传递到指挥系统、子系统和公众;最后,智慧化链接资源,通过大数据精确整合风险应急的供求信息,整合不同行动主体、链接应对重大风险的资源与行动等。

  (作者为南开大学中国政府发展联合研究中心研究员、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大数据驱动的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风险防控研究”(项目编号:21ZDA069);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基于供需平衡的复合式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AZD087);宜宾市委组织部2021年度科学研究与咨政服务项目“城乡结合部新型社区治理的实践与思考”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