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桂阳县某电站损坏水工程生态环境危害赔偿案

2024年03月27日 | 智慧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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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阳县水利局在对全县电站日常巡查中发现该电站存在未经同意私行加高拦河坝的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影响电站安全运作,影响生态环境。2023年6月1日桂阳县水利局将该案子作为生态环境危害赔偿案发动。桂阳县水利局对其进行现场查询取证,依法下达法令文书,责令期限整改,康复原貌。

  2023年6月17日桂阳县水利局按要求托付湖南省生态环境危害判定评价专家对电站因未经同意私行加高拦河坝而形成的生态环境丢失做评价,并出具评价意见书。

  2023年9月11日桂阳县检察院安排桂阳县水利局、桂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和电站业主举行生态环境商量会议。经过商量,签定商量协议。其间,生态环境危害整改修正费用3.506万元,生态环境危害赔偿金0.331万元。

  2023年10月8日电站严厉依照《生态环境危害赔偿协议》的各项要求和约好完成了生态修正各项工程办法,并经过检验,当事人按计划要求整改到位,生态环境危害赔偿金交纳履行到位。10月11日经桂阳县水利局首要领导同意结案。

  本案是一同未经水行政主任部分同意,私行建筑水工程,导致形成生态环境丢失的案子。为确保案子依法、快速、高效履行,桂阳县水利局敏捷查询案子现实,并延聘有专门资质专家到现场核对状况。依据桂阳县某电站施行的违法现实,结合形成的生态环境危害成果,在桂阳县检察院和桂阳县生态环境局联合见证下签定了《生态环境危害赔偿协议》。

  在该案处理过程中,水利部分加强了与生态环境部分、检察机关的交流和谐,表现了生态环境危害赔偿与水行政法令高效联接。及时发动生态环境危害赔偿,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法令和法规宣传教育,让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令和法规,能积极主动合作,采纳比较有用办法进行整改,对形成的生态环境丢失进行了修正。该案子的处理,不光保证了水电站安全运作,一起维护了生态环境,取得了杰出的法令作用和社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