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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2日 | 五星体育节目回看点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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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中基健康 公告编号:2023-132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线.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元。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中基健康 公告编号:2023-13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确保公司全体董事充分了解会议内容的基础上,公司9名董事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鉴于其对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较为了解,且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和具备多年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胜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续聘其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为企业来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拟定为30万元。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执业质量等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红色番茄实施农业土地流转项目并签订〈经营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移交协议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拟逐步实施建设固化原料基地。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契机,以经营性土地流转为抓手,探索“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土地流转+农田建设”的长期土地经营权合作模式,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公司原料基地建设,实现企业固本强基、地方增税、农户致富的共赢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经营性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租赁及收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与新疆新湖新盛投资与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新盛公司”)友好协商一致,新湖新盛公司拟将其所辖13,379.27亩经营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移交给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红色番茄”)或中基红色番茄指定的下属公司运营管理。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红色番茄实施农业土地流转项目并签订〈经营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移交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中基健康 公告编号:2023-13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中兴财光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其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状况、治理结构较为熟悉,在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经公司董事会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拟定为30万元。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2022年底有合伙人156人,截至2022年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12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25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2年底共有从业人员3099人。

  2022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00,960.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出具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76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1,134.50 万元,资产均值173.0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工程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咨询等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2022年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19位。

  2016年加入PKF国际会计组织,并于2017年9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以携手共进,合作共赢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投资高峰论坛,会议吸引了五大洲多个国家和地区PKF国际会计组织成员所的高级合伙人和国内众多海外投资企业到会,进一步拓宽了国际化发展的新路子。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6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项目合伙人:王新文先生,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挂牌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6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海龙先生,2008年从事审计工作,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挂牌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峰先生,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曾负责过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审计及复核业务,具有丰富的项目风险控制能力,2020 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独立复核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王新文、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海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峰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处分。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3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并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工作复杂程度及拟投入的不同级别审计人员工时等进行确定,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整体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与2022年度持平。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中兴财光华在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兴财光华在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拟定为30万元。

  4、中兴财光华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0972 证券简称:中基健康 公告编号:2023-135号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红色番茄实施农业土地流转项目拟签订《经营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移交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拟逐步实施建设固化原料基地。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契机,以经营性土地流转为抓手,探索“龙头企业+土地流转+农田建设”的长期土地经营权合作模式,以市场化方式推动公司原料基地建设,实现企业固本强基、地方增税、农户致富的共赢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经营性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租赁及收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与新疆新湖新盛投资与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新盛公司”)友好协商一致,新湖新盛公司拟将其所辖13,379.27亩经营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移交给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红色番茄”)或中基红色番茄指定的下属公司运营管理。

  本次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水资源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殡葬设施经营;殡仪用品销售;投资与资产管理;其他企业管理服务。

  股东及股东出资情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财政局出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占新湖新盛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新湖新盛公司与我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经查询新湖新盛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甲方将位于新湖新盛公司辖区内的13379.27亩经营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移交给乙方。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前将其经营管理的13379.27亩经营地承包经营权移交给乙方经营管理,土地面积及当场清晰界定土地四至界限。交付完毕,双方办理交割手续,签署交割文件。乙方承包经营权期限为20年,乙方承包经营权期限自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43年10月31日止。

  乙方对甲方移交的13379.27亩经营地,在承包经营期间按照兵团、师市、团场经营地收费标准设置的基准价格,按时将费用缴纳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1)甲方按照乙方订单需求协调番茄种植面积,甲方负责协调移交经营地农业灌溉用水等相关事宜。

  (2)甲方向乙方移交的13379.27亩经营地中的部分经营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尚未到期,由甲方负责收回后移交给乙方,甲方对该类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的过渡时间为2年至3年,未收回前由甲方负责协调相关事宜。

  (2)乙方接收移交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块配套基础设施(机井、泵站、滴管管道、变压器、房屋等)属第三方资产的,由乙方妥善处置,处置事宜未完成时,由甲方负责协调经营地的种植事宜,原则上对第三方资产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协调妥善处置,过渡期为5-6年。

  (3)乙方负责所有移交地块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按照有机番茄种植基地标准,完成新湖新盛公司辖区内五区3042.03亩高标准农田智能水肥一体化系统建设,为2024年建设投产的小罐有机番茄丁生产线和其他公司可以提供原料保障。

  (4)乙方接受移交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前两年由乙方按经营地种植面积的30%确定种植作物,其余70%的面积由甲方在其辖区内协调落实相同的番茄种植培养面积作为补充。第三年开始乙方按经营地种植培养面积的60%进行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其中若有些地块达不到种植要求的,甲方在其辖区内协调落实相同的番茄种植培养面积作为补充,其余40%面积的土地按照新湖农场辖区内总种植培养面积与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比例同比例种植粮食作物及其它作物,乙方未种植番茄40%的面积,由甲方在其辖区内协调落实相同的番茄种植培养面积作为补充。

  (5)乙方对已取得的经营地进行流转时,同等条件原则上优先由原承包户进行租赁种植,具体事宜由甲方、乙方、承包户三方协商。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严格执行水资源三条红线,根据水利部门收费节点按时缴纳水资源费,加强培肥地力,全覆盖应用微生物菌剂和菌肥,维护好基础设施、做好生态卫士残膜回收。

  (7)乙方在番茄种植收获方面,优先保障甲方合作社进行番茄生产作业及采收收获事宜。

  (1)乙方在甲方移交13379.27亩经营地承包经营权的20年期间内,如遇兵团、师市经营地政策调整,甲乙双方进行协商按兵团、师市经营地政策作相应调整。

  (2)乙方对甲方移交的13379.27亩经营地承包经营权20年到期后,涉及乙方为建设高标准农田投资新增电力、水利等生产所需设施;通行道路;临时性简易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所有基础设施地上(含地下)附属物等资产,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3)每年对协议内容做一次复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通过项目建设,在助力当地政府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同时,也可带动当地职工致富增收,项目具备明显的原料优势、技术优势、销售优势,不仅能促进农业产业体系调整,而且对实现产业化经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二)公司主要营业业务大包装番茄酱为季节性产品,生产期较为集中。项目建设有利于在种植品种上实现早、中、晚搭配,调节原料均衡供应,延长生产加工周期,提高设备利用率。同时,土地流转不只是产业链上的某个环节,而是一个系统的集成。公司将按照“合理地布局、系统联动、持续推进”的原则,围绕产能布局,就近开展土地流转工作。通过流转土地自建原料基地,保障特殊的比例的基础原料控制。这种模式的核心是“团场+公司+基地+农户”一体化,通过统一规划,解决传统的利益合作机制不稳定、全程质量控制困难、生产规模与种植规模不配套等问题。

  (三)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逐渐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1、土地:土地流转面积13,379.27亩,其中:智慧农业面积3,09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8560.00亩、可直接用土地1,729.27亩。2、费用:土地流转费用13,379.27亩*550元/亩/年=7,358,598.50元/年;智慧农业费用3,090.00亩*2400元/亩=7,416,000.00元;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较好)费用6,310.00亩*1500元/亩=9,465,000.00元;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较差)费用2,250.00亩*2,900.00元/亩=6,525,000.00元,合计费用30,764,598.50元。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方式支付相关联的费用。项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土地流转存在与土地经营权人无法达成合作、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可能发生明显的变化的风险,企业存在根据发展需要、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作相应调整的可能。